為精準幫扶嚴重受困行業及小微企業,助力企業復工復產,近日,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發布《關於落實應對疫情影響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通知》,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支持的具體範圍及口徑有哪些?
浙江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四大行業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的自用房產、土地免征3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文體娛樂業指
文化、體育、娛樂業,旅遊業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
小微企業是指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2019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同時,鼓勵引導各類經營性房產業主在疫情期間為受困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按實際免租月份或折扣比例相應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此外,在疫情期間被政府征用的房產,按實際征用時間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上述政策可與納稅人已依法享受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政策性優惠同時享受,先適用該政策,再適用其他優惠政策。
浙江將簡化相關申請資料和流程,具體怎麽操作?壹起來看~
網上辦理
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申報時,在線填寫困難減免稅申請表,系統即時核準後,修改稅源減免稅信息,即可申報減免稅。
現場辦理
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申報或代開租賃發票時,填報困難減免申請表,稅務機關即時核準後,即可辦理減免稅申報。
退稅管理
對減免租金部分已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從其當年應納的相應稅款中抵扣或予以退稅。
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加強企業困難減免申請的申報、審核等各個環節的跟蹤落實,做好相關臺賬,及時做好優惠數據統計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