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有利於政府正確運用稅收手段。
在稅收設計中體現政府的調控意圖並不難,關鍵是如何落實這種調控意圖。在現實條件下,政府征稅減少了納稅人的既得利益,與納稅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標相違背。實際上,政府和納稅人之間形成了壹種稅收博弈,而且是壹種不對稱的信息博弈。稅收博弈的存在要求政府宏觀調控政策的制定和稅收制度的設計必須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利益,從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慮納稅人可能采取的少繳稅或不繳稅的各種對策,以及非政府意圖對納稅人投資、生產經營、消費等經濟行為的負面影響。因此,在稅收設計中,應采取相應的制度措施,防止或有效限制納稅人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發生,避免稅收政策和稅制的偏差以及非政策意圖的行為。作為壹種不對稱信息博弈,政府很難完全掌握納稅人的所有涉稅信息,這就要求稅制設計必須滿足個人的“激勵相容約束”,使稅制成為壹個“納什均衡”,形成激勵納稅人誠實納稅的機制。也就是說,從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在現實的稅制下,納稅人必須按照稅法的規定誠實納稅,沒有采取非法手段逃避納稅義務的積極性,否則其既得利益將進壹步減少。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稅收手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