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
1.綜合收入方面,個人所得稅需按7級制度累進制3%-45%的稅率繳納;
2.對於營業收入,個人所得稅需按5級制度的5%-35%累進制稅率繳納;
3.個人所得稅需按固定稅率20%的標準繳納,如偶然收入、股息、股息、稿酬等。
對於企業所得稅,壹般只對個體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收入征稅,企業事業單位按二、承保經營和租賃經營收費。
影響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的涉稅行為:
1、逾期納稅申報。納稅人如果逾期辦理納稅申報,屬“未按規定期限納稅申報(按稅種按次計算)”的情形,每次扣5分。將根據評定年度內逾期次數計算扣分。
2、欠繳稅款。納稅人逾期繳納稅款導致欠稅的,按次計算扣分,每次扣5分。
3、逾期填報財務報表。企業納稅人壹般是按季填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報送期限為季後第壹個申報期內,每逾期填報壹份報表扣3分。
4、少繳稅款。納稅人少繳稅款的行為根據補稅金額扣分,如“補稅金額不滿1萬元且占當年應納稅額不滿1%”的,扣1分;“補稅金額不滿1萬元且占當年應納稅額1%以上”的,扣“1分+(應補稅款/評價期應納稅款×100%)”;“補稅金額1萬元以上且占當年應納稅額不滿1%”的,扣3分;“補稅金額1萬元以上且占當年應納稅額1%以上”,扣“3分+(應補稅款/評價期應納稅款×100%)”。
5、發票管理不符合規定。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紙質發票未加蓋發票專用章;未按規定保管紙質發票並造成發票損毀、遺失的;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未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的,稅務機關將根據稅務管理系統中的違法違章記錄扣減納稅信用得分,每次扣3分。
法律依據
《納稅信用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納稅信用級別設A、B、C、D四級。A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B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C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 D級納稅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