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策法規司。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相關政策;負責綜合稅務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辦理重大稅收案件的處罰聽證;辦理行政復議、應訴和賠償;稅收規範性文件的聯合審查;負責稅法的普及和宣傳;負責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
3.商品和服務稅辦公室。負責流轉稅、車輛購置稅等稅收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執行;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的推廣和管理。
4.所得稅辦公室。負責所得稅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執行;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管理。
5.收藏管理處。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綜合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稅收征管質量評估、納稅申報、納稅評估管理和稅收征管資料管理;負責個體工商戶、集貿市場、農村稅收的征收管理;負責納稅服務和納稅信用等級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組織綜合征管軟件的推廣應用;負責對稅務師的監管。
6.納稅服務辦公室。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負責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專欄、短信系統的運營管理。
7.進出口稅收管理。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實施、日常監督檢查;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和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
8.收入會計辦公室。負責全市稅收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編制和分發稅務計劃,組織和檢查稅務入庫;制定稅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負責稅務會計;稅收數據的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計算和重點稅源管理;估算納稅能力,分析稅收負擔;負責稅務憑證的使用和管理。
9.財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系統資金、財務、基建、物資、設備和資產的管理;組織內部財務審計和離任審計;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的核算和管理;負責大宗商品的政府采購。
10,人事部。負責研究和實施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負責組織在職培訓;負責對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負責提出離任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內容,運用審計結果;辦理出國出境政審及相關工作。
11,離退休幹部。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2,教育廳。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管理幹部教育和專業培訓;指導黨建、工會、* *共青團、婦聯工作。
13,監察室。負責監督檢查各級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本系統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負責管理本級幹部舉報來信來訪、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
14.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及直屬機關、事業單位黨務、紀檢、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目標管理考核。
15,信息中心。負責信息數據的分析和管理;負責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實施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和管理計算機網絡;維護網絡安全;管理和維護信息設備、軟件和綜合數據庫;負責“金稅工程”的網絡暢通、數據管理和技術工作;參與應用軟件的開發、推廣和技術培訓;協助識別和推廣稅控工具;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和調配管理。
16,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制定本局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局機關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儲存、分發和維護;負責本局的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設備管理。
17,票務中心。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計劃的制定、申報、保管、調撥、核算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納稅申報、認證系統管理和稽核系統發票稽核;負責普通發票、稅務登記證和稅收票證的印制、保管、調撥、核算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