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居民身份:內地人在香港開公司需要先獲得香港居民身份。根據香港移民政策,內地人可以通過投資移民、就業或親屬團聚等方式獲得香港居民身份。
2、註冊資本:根據香港公司註冊法規定,公司註冊時需要提供壹定的註冊資本。內地人在香港開公司的註冊資本要求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相比較低,通常為1港元。
3、公司名稱:內地人在香港開公司時,需要選擇壹個獨特的公司名稱。公司名稱不能與已有的公司重復,並且需要符合香港公司註冊局的命名規定。
4、需要至少壹位年滿18周歲的董事及股東,兩者可以是1個人,沒有國籍限制。
5、需要委托1位香港本地持牌法定秘書或持牌秘書公司。
6、提供香港本地的註冊地址,可以是商用地址也可以是民用地址。
內地人去香港開店所需手續
1、申請香港商務簽證:首先需要申請香港商務簽證。大陸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
2、註冊香港公司:如果要在香港開展業務,需要先註冊壹家香港公司。可以委托專業的註冊機構或者律師事務所來完成。
3、申請相關許可證:根據所從事的行業和業務類型,需要向香港政府的相關部門申請相應的許可證和牌照。
4、開設香港銀行賬戶:在香港從事商業活動需要有壹個香港銀行賬戶。可以前往香港的銀行進行申請,提供相關文件,如公司註冊證明、商業計劃等。
5、註冊稅務:在香港從事商業活動需要進行稅務註冊。可以向香港稅務局提交申請,並提供相關文件,如公司註冊證明、財務報表等。
6、申請工作簽證:如果需要聘請香港居民或者第三國人員從事業務活動,需要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工作簽證。
總之,內地人在香港開設公司,需要了解香港的法律、稅收、賬戶開立等政策規定,以此選擇相應的營業範圍、完成註冊流程。
法律依據: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臺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第九條
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予以註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