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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最關心的社保劃轉“三大焦點”都在這裏!

明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壹征收,征管職能改革會不會出現增加繳費負擔?社保費率是否存在進壹步下調的空間?近期這些問題備受關註。明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壹征收,征管職能改革會不會出現增加繳費負擔?社保費率是否存在進壹步下調的空間?近期這些問題備受關註。

焦點壹

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壹征收後,會不會出現繳費負擔大幅增加問題?首先,大方向上,減稅降費已成我國政策導向,面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和全球性減稅浪潮,稅費負擔“只減不增”已經成為剛性約束。也就是說,在減稅降費大背景,為當前的社保征管改革劃定了“硬杠杠”。9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給了市場和企業壹顆“定心丸”:會議強調,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壹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確保征收工作平穩有序,將統籌規範執法檢查,不會搞突擊式、運動式欠費清查。”接近稅務部門的有關專家指出,社保費是老百姓的“養命錢”,是民生的“安全網”,是社會的“穩定器”,事關億萬家庭幸福,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社保征管改革的主旨,並不是為了追求社保費收入的壹時高增長,而是著眼於長遠目標,也就是通過改革,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征管效率,構建起職責清晰、流程順暢、征管規範、協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會保險費征繳體制機制,實現社保資金長遠的安全、均衡和可持續增長。其次,政策層面,征管職責劃轉後,稅務部門負責社保費的征收管理,政策制定、參保擴面、待遇發放等工作仍由社保部門負責。也就是說,稅務部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依法制定的社保政策進行征收管理,征多征少必須依法依規實施,稅務部門不能自行調整征收標準。在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征收標準和負擔水平不會出現變化,繳費負擔不會因為稅務部門征收而增加。有壹組數據可以作為例證:目前,我國社保費是二元征收體制(1999年,國務院發布《社保費征繳暫行條例》,明確社保費可以由稅務部門征收,也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由此確立了我國社保費二元征收主體體制。)在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中,截至2017年底,全國有24個省區市稅務部門不同程度參與了社保費征收,征收額已占到全國社保費總收入的43.3%。從實際情況看,社保費征收職責劃轉後均為合理增長。以河南為例,2017年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當年,企業職工5項社保費收入增長13.27%,可比口徑增長約14%(同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相應降低了1個百分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降低了0.5個百分點)。其中,有8個百分點是因為工資自然增長,只有約6個點是稅務部門依法堵漏增收和配合人社部門參保擴面帶來的增長。稅務全責征收地區,如遼寧、黑龍江、福建、廈門、廣東近5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7.47%、6.23%、12.90%、12.60%、12.48%,征收工作總體都較為平穩,沒有出現企業負擔大幅增加的情況。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斌表示,河南的數據就是壹個例證,在稅務部門征收模式下,社保費並沒有大幅增長。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指出,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總體負擔不增加,實際上,原先稅務征收的地區,即使費率不降低,影響也不大。焦點二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征管執行的力度會不會影響到個別企業的負擔?稅務部門統壹征收社保費後,參保擴面、做實費基、規範政策等都是可以預見到的變化。例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文件規定,職工應按照本人工資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費。但是仍有不少企業沒有按照規定的工資總額繳費,有的對所有職工都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費。稅務部門征收後,隨著繳費基數逐步做實,這些企業及職工繳費額可能會有所增加,但不會超過法定費負水平。此外,根據人社部目前規定:“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壹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範圍內進行核定”。據了解,個別地區的地方政府或者相關部門出臺了壹些區域性的政策,突破了社會平均工資60%的繳費基數下限,變相減免了社保費,侵蝕了費基,造成了地區間的政策不公平。專家指出,任何問題都有兩面性,在看到個別企業實際負擔有所增加的情況下,也要看到,對於職工來說,是增加了社保的保障,保護了職工的權益,畢竟從長遠來看,少繳社保對個人來說損失很大。原來少繳或不繳社保費的職工,當期實際可支配收入可能確實會減少壹些。但對職工個人來說,並不是吃虧了,這部分收入最終還是職工個人的。這既是對在職職工未來社保權益的保障,也是對當前已退休職工待遇的保障;此外,專家認為,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對於依法依規繳納社保費的企業來說,是維護了企業間和地區間更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焦點三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壹征收後,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提升,會不會促進降低社保費率?社保費率是否存在進壹步下調的空間?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社保費之後,征管能力確實會增強,這在社會上已經形成了***識。從這個角度看,對於依法繳費的企業來講,稅務征收後費負會逐步合理下降。實際上,我國社保費率已階段性降低。2015年以來,我國先後4次降低社保費率,總體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減少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今年,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9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強調,要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朱青表示,社保費的問題實際上反映的是代際之間的矛盾,當前我國老齡化已經是壹個刻不容緩的問題。老齡化越嚴重年輕人壓力就越大,國際上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導致要麽社保負擔重、要麽所得稅負重。我國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各方面問題會越來越凸顯。在研究最優稅收的問題,不要只考慮財政的收入,還需要考慮支出,只有統籌兼顧才能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國政協委員、長期研究社會保障的對外經貿大學教授孫潔表示,未來,我國養老保險費率可以進壹步降低,與此同時,稅務部門征收社保費之後,下壹步跟養老保險制度的匹配度問題也要統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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