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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和匯算清繳的區別是什麽

年報和匯算清繳的區別是什麽

企業年報是壹種針對經營企業的壹種制度,是會計概念,新出臺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業年檢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應是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機關報推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機構公示,處於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的狀態.

年度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開始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從而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且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再向主管稅務機關去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信息、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最後形成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這個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

匯算清繳壹定要做稅審報告嗎

稅審也不是每個企業都必須要做的,只有符合以下情況的企業,才需要進行稅審:

1、當年虧損超過10萬元(含)的納稅人.

2、當年彌補虧損的納稅人

3、本年度實現銷售(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含)以上的納稅人.

4、房地產企業年度申報.

5、稅務局通知企業參加所得稅匯算.

6、企業當年度虧損較大,希望將當年的虧損延續到以後年度用於抵消以後年度的盈利.

7、企業為了檢查公司賬務,避免納稅違法成本,而通過所得稅匯算來進行自查.

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是企業在每年的3-5月份向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提交年報時的壹份報告,俗稱"年報"或"稅審報告".所得稅在國稅繳納的就交給國家稅務局,所得稅在地稅繳納的就交給地方稅務局.

年報和匯算清繳的區別是什麽?企業年報是根據工商註冊登記要求從企業年檢制度變更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後,相關市場主體向工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的壹種報表.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計算應納所得稅額並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的壹種行為.大家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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