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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稅務局方如燦

最近報道:成本壓力下快遞漲價已是事實(但並不代表快遞有權聯合控制同時漲價)

希望寧波的相關部門介入

1.地區漲價的問題,不否認寧波本地物價上漲,員工工資都在上漲,倉庫費用成本,油費上漲的因素的影響,不知道寧波是不是長三角地區物價最高的,那上海的物價就低了嗎?詳細說明寧波高於其他城市的證據,那邊的快遞就沒有這個壓力?此次漲價涉及寧波地區,為何唯獨缺“余姚”(信息鏈接:去年2010年余姚,還是這6家快遞集體漲價通告,發布通告後,余姚物價局24小時內介入制止,指出違法價格法),在余姚,快遞怕處罰?還是余姚的物價就特別的低.

2.升級版的聯合協商漲價,可以說是精心策劃。物價上漲,某快遞漲價,這個不是問題,市場經濟條件下在調整,優勝劣汰保持合理資源分配。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價格,同樣的理由,世間本沒有不透風的墻!新聞報道後,幾家快遞的負責還是管理人都信誓旦旦地說都是“跟風漲價,競爭還來不及,怎麽可能聯合?”這個風很奇怪在同壹天刮了起來,還是同級風速哦,很傻很天真,大家會信嗎?因為是口頭開會,無文件或其他證據,是余姚的升級版。這6家快遞為什麽都漲價,如果是市場機制,壹家漲價,客戶可以不發那壹家換另壹家,協商的結果,保證金的制約,誰價格低處罰舉報獎勵的機制。此方面有關部門介入調查舉證。快遞考慮的已經比較多了,早已有所防範,取證比較難。

3.地址單1元之困惑。浪費之說,據報道某快遞壹天的地址單使用量達到4萬—5萬份,每月的快遞單損耗率平均就有15%,咱們來算壹下,增加1元,每天可以平均增加4.5萬元,減去6750元,其他費用不統計,收入增加38250元,多增加的不說怎麽用的,且說浪費,不經常發的客戶,發壹個,快遞給壹張快遞單就是了,長期發件的,每個快遞點都還是可以統計的,如果有發件數和面單數有出入,也可以叫客戶補快遞單的缺損費用。

4.很多快遞說要漲價,漲價了才能提供好的服務。優質服務是離不開MONEY的,收了1元能提高快遞服務嗎?因快遞派送件引發的問題,寧波也不要太多,這個可能是目前快遞行業的通病了。誰不希望每個快遞都提升服務,快速到達,降低投訴率,對大家是***贏的,但問題還是接著問題,就算這1元的費用全部給予了快遞員的工資,寧波的服務上去了,這1元錢還能分成幾份給其他地區,其他快遞網點提升那邊的服務嗎?顯然這個增加費用是不會分給其他的,其他地區的服務還是照舊,那就是空談,作為發件人來說,服務不僅包括發件處也包括收件方的服務,那還不如全國都來漲價。

5.如果有壹天,幾個大佬很給力,控制了寧波市場的80%大米供應,覺的什麽都漲,那咱們也聯合漲漲,他們就漲到了高於其他城市的價格,沒事,不是行業壟斷,不是100%啊,怎麽看這個問題。行業壟斷必須是100%的嗎?不是專業人士不太清楚,但這6家快遞控制了寧波85%左右的市場,別說貨比三家,什麽叫不做調查沒有發言權,關系到快遞網點速度等問題,其他快遞根本做不到,市場競爭才是合理。

6.對於電子商務的影響,寧波地區的電子商務估計有幾萬家,大的電子商務公司或者大賣家壹般不受此次影響,合作協議,快遞也不敢漲價,影響最大的是中小賣家,發的數量少,本身快遞價格已經很高,再漲價,不利於其在同行中發展競爭,沒有小的如何做大?起碼也要和江浙滬其他城市同樣。快遞如是說78月份網購減少,成本壓力增加,加價來應對,發的件比以前會更少,快遞利潤是減少還是增加好好思考。電子商務中,客戶選擇商品價格目前還是占很大比重的影響。

7.是否違法價格法 余姚的例子證明,物價局直接指出快遞違法了價格法,這次做法雖然比較隱蔽,但也明顯,寧波物價局需介入調查。余姚物價局24小時,務必看寧波物價局的速度。也擔憂是否會引起更多行業的效仿,對寧波的物價再來提高~~

托拉斯在形成,是否到時候全國漲價也可以說是在同壹天“跟風漲價”。

經典語句的回答

“如果6家企業真能聯合起來,那快遞費幹脆直接漲到10元好了,何必只漲1元錢呢?”因為妳們怕啊,怕輿論啊,這個輿論到時會有多少大。

新聞報道裏面的快遞回答是含糊其辭,模棱兩可,暗度陳倉,不知所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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