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
房屋權屬面積是房屋產權登記面積,農村房屋權屬登記面積是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建築面積之和(部分農村院落也可賦予所有權)。測量宅基地面積和房屋面積後,就可以確權了。通過對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調查,確認所有權來源,公布記錄,頒發房產證,依法承認農民的合法財產權。
二:維護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在農村,很多街坊會因為宅基地的使用而鬧事。而房屋確權可以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為了防止房屋被惡意占用,如果使用面積與確認面積不符,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三: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權屬爭議。由於種種原因,壹些已登記或未登記的宅基地和房屋存在權屬爭議。通過農村房屋確權工作,根據不同階段和類型,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確權登記,糾正錯誤,解決權屬糾紛。
第四,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數據庫和管理系統。
房屋權屬信息更加完整準確。農村房屋所有權登記是不動產統壹登記。隨著信息權屬信息的數字化處理和高精度制圖,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權屬信息更加完整準確。
對於農民來說,農村房屋確權工作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房屋和宅基地的歸屬。
詳情如下:
壹、農村不動產登記
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的所有權;森林和樹木的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依法需要登記的其他房地產權利。
二,農村不動產登記的好處
1,房子方便抵押貸款:
農村的房子只要證件齊全就可以拿到銀行貸款,尤其是房子的房產證,幫助很多農民解決了資金不足的問題。
2、該房屋有利於獲得拆遷補償:
雖然在征收農村土地時會給農民相應的補貼。但如果房子有房產證,那麽除了宅基地的補償,還可以得到屬於房子的補償費。
3.更好地避免房屋糾紛:
房產證不僅能證明房屋的所有權,還能清楚地記錄房屋的面積和邊界,能有效避免農村潛在的房屋糾紛。
3.農村不動產登記條件是什麽?
1,權利主體合格。申請人是房屋的權利人;有合格的鑒定。房屋權利來源合格,並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其真實、有效、合法。
2.經公告和聽證,利害關系人無異議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註冊時需提交的相關資料。
4.辦理初始登記時,村民自建房屋須提交宅基地使用證,農村集體組織建設的房屋須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5.村民自建三層(含三層)的,不要求提交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村民組織的房屋,需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6.為避免給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的城鎮居民發放住房許可證,《暫行辦法》明確要求,申請房屋初始登記時,申請人必須提供本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證明。
宅基地使用權登記涉及農村千家萬戶,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加快推進國家、省、市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依法保護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是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農村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不動產統壹登記的重要基礎和保障。其實農村不動產登記政策會涉及到很多問題,比如壹戶多戶怎麽辦?宅基地超面積如何確權等。,有些政策法規還是要看當地政府部門怎麽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四條對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或者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壹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