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日益突出的農村集體資產權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的問題,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勢在必行。維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
擴展數據:
2014 12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的《關於引導農村集體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在征求相關意見,等待會簽。2016年2月26日,16《國務院中央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印發。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針對日益突出的農村集體資產權屬不清、權責不明、保護不嚴的問題,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軍在會上表示,積極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對完善鄉村治理、保護農民權益、探索形成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全國已有1.3萬多個村組完成改革,1億多名集體成員得到確權。
按照中央“力爭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決定,今年將繼續擴大改革試點覆蓋面。我們已經下發文件,確定吉林、江蘇、山東三省在全省開展試點,河北省石家莊等50個市,武清區等150個縣在全縣開展試點,約占全國總數的1/3。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新華網-農業農村部在654.38+0.3萬多個村組完成了集體產權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