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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農業部談土地經營權:探索優先股讓農民優先分紅。

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聯合發布指導意見,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試點。

為什麽要進行這個試點?這個試點怎麽實施?土地經營權入股如何防範和降低發展農業產業化的風險?農業農村部負責人20日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說明。

實施“三權分置”,因地制宜推進試點。

問:為什麽要開展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試點?在開展試點過程中應強調哪些原則?

答:新形勢下深化農村改革,主線仍然是妥善處理農民和土地的關系。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是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重要途徑。

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過程中應把握四個原則:壹是落實“三權分置”,嚴守政策底線;第二,遵循市場規律,發揮政府作用;三是因地制宜推進,分步發展;第四,加強風險控制,維護農民利益。

問:此次發布的指導意見在政策體系上有哪些亮點?

答:通過近年來的探索和實踐,以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試點在探索入股方式、風險防範、政策扶持、產業扶貧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形成了壹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措施,體現在《指導意見》中。

鼓勵地方創新土地經營權形式。通過列舉指出了創新的途徑。比如農民的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直接出資給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也可以先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再由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土地經營權設立(入股)公司。

解決土地股份組織登記問題,進壹步掃清了擁有土地經營權的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工商登記的障礙。明確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公司,註冊資本以認繳方式登記,申請人對註冊資本的數額、合法性、真實性負責(法律法規規定註冊資本為實繳的,按照實繳註冊資本登記的有關規定執行);允許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並依法登記。申請會員對土地經營權的合法性負責。

把土地經營權與發展農業產業化和扶貧結合起來。探索建立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戶特別是貧困戶的緊密利益聯結機制。

采取多種措施防範和降低土地經營權參與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風險

問:如何防範和降低以土地經營權發展農業產業化的風險?

答:首先,基本原則強調風險管理和控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土地經營權風險防範制度。鼓勵實行“保底收益+每股分紅”,讓農民特別是貧困戶有穩定的土地經營權收益。

第二,提出了探索風險防範措施的重點任務。村民委員會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承包農民入股土地經營權的情況進行書面記錄,並對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承包土地的情況進行監督。探索“優先股”,讓農民在讓渡公司決策權的同時,享有優先分紅權;探索“先租後股”,讓農民先租賃自己的土地,等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有了穩定良好的經濟效益後再入股。充分發揮保險化解風險的作用,探索“履約保證保險”等多種土地經營權保險,為農民“保底收益”和土地經營權回購提供保險保障;加強農業保險,增強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抗風險能力。

第三,政策保障加強部門風險防範。加快完成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價格評估體系,建立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做好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為土地經營權提供保障。推動解決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抵押物少、貸款難的問題,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符合土地經營權需求的保險產品。

此外,在配套政策方面,明確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進壹步支持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

深入推進試點,完善土地股份組織規範運作。

問:農業農村部將重點推進哪些工作?

答:農業農村部要以務實的態度、創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有序推進試點,確保取得實效。壹是深入推進試點工作。繼續對已開展試點的地區進行跟蹤指導,督促尚未開展試點的地方選擇壹批符合條件的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適時開展試點,進壹步總結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的做法和效果,加大先進典型的宣傳推廣力度。

二是提高土地股份組織的規範化運作。推進相關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合法經營,加強財務管理,依法積極向農民和社會公示相關信息,進壹步加強土地經營權調查監測,依法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三是加強與各部門的主動溝通協調,為試點順利推進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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