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4月1日起,允許納稅人按照購貨發票或銷售發票註明的農產品進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扣除;其中,用於生產或者委托加工稅率為13%貨物的農產品采購,按照農產品采購發票或者農產品銷售發票註明的農產品進價和扣除率10%扣除。
享受條件
1.納稅人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2.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買免稅農產品。
3.農產品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所附《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中所列農產品。
4.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設立並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政策基礎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第52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65 438+08]32號)第二條、第三條。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的公告》(2019第39號)第二條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下的畜禽銷售免征增值稅。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下從事畜禽回收轉售的納稅人
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飼養畜禽,納稅人回收並轉賣畜禽,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己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的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養殖。
2.畜禽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所附《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中所列的農產品。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壹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壹款。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第52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以“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3號)
農民專業合作社買小麥免稅嗎?根據我們在上面文章中的介紹,可以理解為農民合作社是新型農村合作的壹種模式。農民專業合作社收購農民生產銷售的小麥等農產品,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但可以抵扣相關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