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社需要繳稅。農村合作社作為壹種經濟組織,其從經營活動中獲得的利潤或收入可能會被視為應納稅的對象。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農業合作社的成立條件
1、至少需要5名具備民事行為的成員,其中農民戶籍成員所占比例不低於80%,與合作社經營活動有關的單位和能利用合作社為農民通過服務的企業都能加入合作社。
2、召開設立合作社會議,選舉理事會,監理會,理事長和監事長。選定確立合作社社名稱(多選幾個,以備工商註冊時重名),住所,註冊資本(只需議定金額,不需要實繳),營業範圍。
3、以上完成後,最好找壹個會計師事務所去工商局代理註冊,收費就是300元-500元,省的自己不會浪費時間。
4、現在是三證合壹的證,營業執照下來後到稅務局登記,到銀行開基本戶,然後再將基本戶對公賬戶報到稅務局,這樣合作社就完成了所有手續了,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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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壹)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