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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擬對美國科技巨頭加征數字稅有什麽意義?

3月21日,歐盟執委會公布了針對谷歌、Facebook、蘋果等美國科技巨頭公司加征新稅的計劃。

報道,醞釀已久的新“數字稅”會對這些科技巨頭公司在歐盟的營業額直接征稅。稅率將定為3%,預計每年能向谷歌、Facebook(臉書)、蘋果這樣的公司征得約50億歐元稅款。

這項計劃的征稅對象為全球年營業額超過7.5億歐元(9.21億美元)、在歐洲產生的總應納稅營業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公司。

歐盟執委會提供的數據中,傳統行業企業需要繳納的有效稅率達到23.3%,而大型科技公司往往跨國運營,在歐盟繳納的平均稅率只有9.5%。因此該計劃如能最終成為法案,將顯著提高科技公司的納稅額。

該提案與先前征稅方法的重要不同點之壹,在於它允許歐盟成員國按照科技公司產生收入的實際地點征稅,而不是根據總部所在地征稅。

報道稱,該計劃規定,歐盟成員國可以根據公司在本國產生的收入征稅。被征稅公司雖然在本國可以沒有物理實體,但需符合以下特征之壹:在歐洲壹個國家的年收入超過700萬歐元(860萬美元);在壹個應納稅年度擁有超過10萬用戶;壹個應納稅年度中,在公司和客戶之間提供了超過3000份數字服務業務合同。

報道中稱,該稅是壹項“臨時”舉措,由歐盟執委會提出,以應對英國、法國等國向科技巨頭公司施加的政治壓力,要求它們按更合理的稅率繳稅。該提案若想成為正式法律,需要歐盟28個成員國的壹致支持。

報道,愛爾蘭首相已於3月21日針對歐盟該稅收計劃表示了反對,稱歐盟誤判了全球認可的規則。

愛爾蘭是歐盟成員國中的低稅率國家,跨國科技公司如蘋果、谷歌等均將自己的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以規避在歐洲的巨額繳稅。

歐盟希望,3%的稅收能夠為數字稅的收取建立臨時規則,同時,世界經濟合作組織這樣的國際機構能夠制定出針對科技公司的長期征稅方案。

報道中還提到,雖然看上去這項征稅方案像是專門針對美國科技公司,但歐盟執委會估計,有120-150家互聯網巨頭公司會被此項規定影響,包括歐洲最大的科技公司Spotify。根據估計,該營業稅如能征收,會有約壹半稅收來自美國公司,三分之壹稅收來自歐洲公司。

發布會上稱,“數字革命顛覆了我們的經濟,也深刻改變了現在商業創造價值的方式。”

Moscovici表示,現行的征稅方法已經過時,現在修改征稅方法,“是為了保證公平交易和更合理的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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