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昆明市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到工商局領取出入境(區內)營業執照。辦理機構:區工商局2、申請登記開立小型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辦理機構:區工商局3、到工商局申請設立格式商號。辦理機構:區工商局4、到稅務局申請設立小型單位設立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審核,準予登記註冊的,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註冊,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和國外資企業法》 第七條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批準後,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接到批準證書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
《中華人民***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第十六條 設立企業,必須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報請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發給營業執照,企業取得法人資格。
企業應當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