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票擡頭主要填寫的是購買方名稱;全部聯次壹次打印,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2、如個人客戶購買,發票擡頭處可以寫“個人”兩字,也可以寫客戶本人的名字。壹般會直接會寫客戶的名字做為個人擡頭。
發票紅沖操作步驟如下:
1、納稅人登錄四川省電子稅務局或新電子稅務局後,點擊紅字發票開具。
2、進入紅字發票業務界面,點擊常用功能中的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
3、進入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界面,查詢到需要紅沖的藍字發票信息,點擊右側對應的選擇按鈕,進入“信息確認”頁面。
4、進入“信息確認”後,選擇“開具紅字發票原因”,點擊提交。若銷方開具藍字發票後,購買方未確認用途或未入賬,紅字信息確認單無需購貨方確認,系統將提示“尊敬的納稅人,您選擇紅字發票票種是‘電子發票’,提交後系統系統將直接生成紅字發票,請確認是否繼續提交”
5、若確認使用電子發票進行紅沖,則點擊確定,該張紅字發票即可開票成功。
6、若希望使用紙質發票進行紅沖,則點擊取消。後續將通過“紅字發票開具”模塊手動開具紅字發票。
綜上所述,發票擡頭個人可以僅書寫個人二字,也可以書寫客戶的名字作為擡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壹次打印,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