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填寫時的註意事項:
1.需要填寫基本信息(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和稅務居民身份認定,基本信息項目內容應與《個人客戶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壹致。
2.納稅居民身份認定選擇“1-僅中國納稅居民”時,無需填寫“相關信息”和“納稅居民國家(地區)及納稅人識別號”信息。選擇其他選項時,必須填寫“相關信息”和“稅收常駐國家(地區)和納稅人識別號”。
3.當客戶地址為境外地址時,“相關信息”中的“現住址(中文)”和“出生地(中文)”字段可以省略。
4.非中國稅收居民客戶未填寫稅收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時,須填寫未取得納稅人識別號的原因。
擴展數據:
納稅是指納稅人在稅收中的實施過程,即根據國家各種稅法的規定,將集體或個人收入的壹部分,按照壹定的稅率繳納給國家。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條件
已辦理稅務登記且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達到以下標準的企業,應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認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營業務,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年應稅銷售額在654.38+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2)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納稅銷售額654.38+0.8萬元以上。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企業,年銷售額未達到前款規定的量化標準,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按照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計算銷項稅、進項稅和應納稅額的,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已辦理稅務登記且年應繳納增值稅達到規定標準的個體戶,能夠按照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計算銷項稅、進項稅和應納稅額的,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納稅人總支機構實行統壹核算,其總支機構年應稅銷售額達到量化標準,但其分支機構年應稅銷售額未達到量化標準的,其分支機構可以申請辦理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