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行和局長辦公會議、市教育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教育新聞宣傳和文秘、信息、監察、信訪、檔案、保密、機關安全、計劃生育、法制教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其他需要綜合協調的工作;負責指導學校的安全工作和後勤保障;負責國際教育合作與交流。
(2)組選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直屬學校黨組織、宣傳、統戰和老幹部工作;搞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理論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及時掌握黨員、幹部和教職工的思想動態,收集思想政治工作信息,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和建議;負責黨員的發展、教育和培訓;協助黨委做好中層以上幹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報告和任免工作;負責老幹部、婦女工作和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
(3)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勞動工資、組織管理和統計工作;協調和指導市級教育協會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表彰獎勵、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指導和協調學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規劃和指導全市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師德師風教育;組織和指導在職幹部的繼續教育;負責管理市屬學校的勞動人事工作。
(4)計劃財務部(財務室、學校建設辦公室)
制定全市教育發展的長遠和年度規劃;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的統計和分析;對全市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提出意見;編制我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計劃;管理市屬學校及附屬機構的基礎設施投資;指導全市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參與制定我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對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和監督評價;參與制定市政府直屬學校和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預算、決算;負責市政府直屬學校和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負責工商稅務、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的協調工作;統籌管理捐贈援助、扶貧援助和國外貸款;負責市政府直屬學校及局直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編制市直學校校舍建設計劃,審核基建設計方案和工程預決算;負責市直學校的財務審計工作、收費管理工作、危房改造工作和財務工作。負責全市危險學校和校舍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5)基礎教育科(憑祥幼兒園辦公室)
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擬訂基礎教育的文件和評價標準,並指導和監督實施,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小學教材、資料、競賽和考試的管理;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和圖書,以及教學儀器的設置和配備;指導幼兒教育、殘疾兒童特殊教育、中小學安全教育和兒童保育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青少年活動場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市中考、考試和招生;負責全市高中、初中、小學的學籍管理;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學生行為規範等日常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指導中小學德育、教師和校長培訓、師德師風建設。
(6)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武裝部)
統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擬訂“體育、健康、藝術”教育和學生體育競賽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協調學校和學生參加全國、省、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交流活動;負責全市學生體質健康研究和疾病預防以及食品和飲用水安全教育;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大中專學生軍事訓練;負責人民武裝部交辦的工作。
(7)政治思想教育科(團委)
規劃和指導我市各級學校的德育工作和學生、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學校穩定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指導學校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學校* * *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環境的管理工作。
(8)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及其學籍管理;擬訂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和協調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制定職業技術教育評估標準和指導性教學文件;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證書考試;負責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日常管理;協助有關部門指導職業中學教師和校長的培訓工作。
(9)綜合教育科
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師範教育,負責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的培訓;負責指導全市各級教師繼續教育學校和培訓基地的建設和教學業務指導;制定中小學教師學歷認證的規劃、計劃,檢查和指導實施;指導教育系統內的廣播電視函授等遠程教育;負責制定社會力量辦學的地方性法規,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進行指導、監督、評估檢查和宏觀管理。
⑽監察室:與紀委合署辦公,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案件查辦、教育執法工作。
⑾工會:組織領導縣(區)教育工會和市直學校基層工會貫徹上級教育工會和市總工會的決議和工作要求,幫助基層工會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主決定自己的工作,開展各項活動。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涉及教職工利益的規章,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研究解決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引導和支持職工代表大會正確行使職權,改進和完善職工民主管理,推進民主政治建設。組織下屬基層工會和縣區教育工會參加各種具有行業特色的活動。組織和教育工會幹部學習工運理論和政策,開展調查研究,總結交流工會工作經驗,培養工會幹部,提高工會工作水平。按規定協助管理基層工會領導幹部,審批基層工會委員會選舉報告。支持、協調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師德師風建設,表彰教師隊伍中的先進典型和先進個人。
⑿萍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代表政府負責對全市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部門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管理工作;對教育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13]教研室: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業務管理和教材建設。
【14】高中招生辦:負責全市高考。
⒂勤工儉學辦公室: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工作。
教育技術裝備站:負責全市教學儀器設備工作。
⒄電化教育中心:負責全市電化教育的管理。
⒅教師培訓中心:負責教師培訓場地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