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期貨公司員工可以開公司嗎

期貨公司員工可以開公司嗎

妳是說期貨公司嗎?當然可以,只要夠實力就可以直接到交易所去申請,或代理期貨公司做地方期貨公司。都不成問題的,現在期貨公司只在地級市以上的城市設立分支機構。

其他的妳可以參考《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章規定第六條: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除應當符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人員不少於15人;

(二)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

第七條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股東應當具有中國法人資格,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實收資本和凈資產均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正常經營2年以上,在最近2個會計年度內至少1個會計年度盈利;或者實收資本和凈資產均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

(二)凈資產不低於實收資本的50%,或有負債低於凈資產的50%,不存在對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確定影響的其他風險;

(三)包括對期貨公司的出資在內的累計對外長期股權投資不得超過自身凈資產;

(四)沒有較大數額的到期未清償債務;

(五)近3年內未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

(六)未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

(七)在近3年內作為金融機構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或者作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沒有濫用股東權利、逃避股東義務等不誠信行為;

(八)其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或高級管理人員沒有被采取證券、期貨市場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限屆滿已逾2年;沒有被撤銷證券、期貨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或從業人員資格,或者自被撤銷之日起已逾2年;不存在《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七條第壹款所列情形;

(九)不存在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不適合參股期貨公司的情形。

第八條 設立期貨公司,持有100%股權的股東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以外,凈資本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股東不適用凈資本或類似指標的,凈資產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5億元。

第九條 期貨公司有關聯關系的股東持股比例合計達到5%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東還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

期貨公司有關聯關系的股東持股比例合計達到 100%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東還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

第十條 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壹) 設立期貨公司申請書;

(二) 公司章程草案;

(三) 經營計劃;

(四) 發起人名單及其審計報告;

(五) 擬任用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名單、簡歷和相關資格證明;

(六) 擬訂的期貨業務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文本;

(七) 場地、設備、資金證明文件;

(八)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九)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申請材料。

第十壹條 按照本辦法設立的期貨公司,具有商品期貨經紀業務資格;從事其他期貨業務的,應當取得相應的業務資格。

第十二條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申請日前3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

(三)符合中國證監會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

(四)具有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詳細計劃;

(五)業務設施和技術系統符合金融期貨經紀業務技術規範且運行狀況良好;

(六)高級管理人員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無不良信用記錄,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的情形;

(七)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采取《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監管措施的情形;

(八)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行政、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九)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但期貨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變更,高級管理人員變更比例超過50%,且對出現上述情形負有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負責人已不在公司任職的,可不受此限制;

(十)控股股東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十壹)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近2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過行政處罰,不存在因涉嫌違法違規正在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的情形;

(十二)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壹)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申請書;

(二)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和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三)股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關於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的決議文件;

(四)申請日前3個月月末的期貨公司風險監管報表,且公司應當書面保證其申請日前3個月的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規定的標準;

(五)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報告;

(六)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務的計劃書;

(七)業務設施和技術系統運行情況報告;

(八)《高級管理人員情況表》、《主要部門負責人情況表》和《從業人員情況表》;

(九)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1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控股股東的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壹期的財務報告;

(十壹)律師事務所就期貨公司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第(八)項、第(九)項和第(十壹)項規定的條件,以及股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是否合法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申請材料。

第十四條 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

(壹)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或者有關聯關系的股東合計持股比例增加到5%以上;

(二)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或者有關聯關系且合計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

第十五條 期貨公司變更股權有本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擬變更的股權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等情形;

(二)期貨公司與股東之間不得交叉持股,期貨公司不得為股權受讓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支持;

(三)涉及的股東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條件。

  • 上一篇:培訓機構的培訓目標怎麽寫?
  • 下一篇:企業進項少,進銷差價大,如何合理節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