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認為,生活服務可以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減少稅收負擔,改善居民的生活質量。服務稅率是指在增值稅現行制度下,對特定的服務性收入征收的稅收率。
各行業的稅率:
1、生產加工業:稅率為銷售收入的百分之十七;
2、建築業或裝潢業:稅率為提供的服務收入百分之三;
3、服務業:稅率為服務收入的百分之十八;
4、生活服務業:稅率為服務收入的百分之六;
5、汽車制造業:稅率為銷售收入的百分之十七;
6、圖書業:稅率為銷售收入的百分之十壹;
7、金融服務業:稅率為服務收入的百分之六;
8、紡織服裝業:稅率為銷售收入的百分之十七;
9、現代服務業:稅率為服務收入的百分之六。
綜上所述,其他生活服務,是指除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和居民日常服務之外的生活服務。
法律依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