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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開辦費的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

企業在籌建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即企業開辦費,那麽開辦費核算和做稅務處理呢?本期深空網為大家整理了有關企業開辦費的有關知識,讓我們壹起來學習吧。

開辦費的概念

開辦費是指企業從被批準籌辦之日直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的期間內,所發生的與籌建企業有關的各項費用。

開辦費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但不包括建築、購進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開支,以及根據合同、協議、章程的規定,應由投資者自行負擔的費用。

企業籌建期的確定

參考《外資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的描述:籌辦期,是指從企業被批準籌辦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止的期間。

開辦費的會計處理

1.適用企業會計準則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等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與主要帳務處理”中關於“管理費用”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帳務處理: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時,借記本科目(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等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六十五條(四):管理費用,是指小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其他費用。包括:小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等。《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中“管理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小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薪酬、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等在實際發生,借記本科目(開辦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適用企業會計制度

發生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開始生產經營當月壹次性攤銷: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

《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條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壹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如果企業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後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開辦費的稅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規定

第三條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幹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企業籌辦期間不計算為虧損年度

按照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籌辦期間發生的費用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如企業在籌辦年度沒有收入就會形成虧損。對於籌辦費用的稅收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幹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第九條規定,新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壹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壹經選定,不得改變。此次國稅函[2010]79號文件規定,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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