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是怎樣的?
1.發工資前,算算員工和稅的實際金額。
2.月初根據稅務信息在地稅網站進行綜合申報。
3.完成申報後,打印繳費單(去銀行繳費)。
4.詳細申報個人所得稅
5.檢查明細申報是否成功(總金額與支付金額是否壹致)
根據現行稅收政策,企業為稅務機關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有兩種情況:
壹種是員工自己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只有代扣代繳的義務;
個稅起征點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按照工資薪金等收入類型繳納公司個人所得稅。公司作為獨立法人,會計獨立,與法人代表無關。法定代表人只是形式上代表公司利益,參加或從事壹些工作。個人要區分自己不同類型的收入,比如法人取得的與職務有關的收入,按照工資薪金征稅。如果還有股權,獲得利息或其他類型的收入。
根據上述,另壹種是企業不僅承擔員工的個人所得稅,還承擔代扣代繳義務。後壹種情況可分為定額稅負、全額稅負和按壹定比例稅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機構、場所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產生於中國境外但與其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場所,或者雖有機構、場所,但其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