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註銷申請書:註明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註銷原因、解散決議日期等信息;
4.解散決議:公司解散決定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決議;
5.稅務機關的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工商、稅務部門註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社保、公積金註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其他可能需要的證明文件,如財產清算報告。
小規模企業註銷公司的流程壹般如下:
1.召集股東會或董事會,決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2.向稅務、工商、社保、公積金等相關部門申請公司註銷,並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3、工商部門審查材料,註銷登記並出具註銷證明;
4.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取得完稅證明;
5.向社保、公積金部門申請註銷,拿到註銷證明;
6.清算公司財產;
7.通知銀行、供應商和其他合作夥伴解散並結算賬目;
8.取消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企業可能有不同的註銷程序和要求,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