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法規定,企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概括性地反映各項稅費的繳納情況,並根據應交稅費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貸款人登記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借款人登記實際繳納的稅費;期末余額壹般在貸方,反映企業未繳納的稅費。如果期末余額在借方,則反映企業多繳或未抵扣的稅費。
稅費之間的差異
1.看看實驗對象是誰。稅收通常由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征收;費用通常由其他稅務機關和機構收取。
2.看看是否免費。國家收費遵循補償原則,國家收稅遵循免費原則。費是交了,稅是無償征收的。這是兩者本質上的根本區別。
3.看是否專款專用。稅收壹般由國家通過預算支付,以滿足公眾的需求,除了極少數情況,壹般不指定用途;收費多用於滿足收費單位自身業務支出的需要,專款專用。所以,把壹些稅叫做費,或者把壹些費當作稅,都是不科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