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法律保護的兒童合法權益主要包括: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獲得父母監護權的權利、保持個人隱私的權利、享受勞動保護的權利、維護人格尊嚴、人身安全的權利和財產繼承權。
2.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確保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3.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和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