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公民身份號碼、個人照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根據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或者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2006年6月5438+00自學考試《法律文書寫作》真題,第六道選擇題。
壹審刑事判決書中,壹般應寫明被告人的出生日期。如果出生日期實在不清楚,年齡也可以寫。但是,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寫明被告的出生日期,即被告是()
A.未成年人
B.試驗時懷孕的婦女
C.成年人
D.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