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深圳市誌願服務條例》第九條誌願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誌願誌願服務;
(二)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符合誌願服務活動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
團體誌願者的條件由市誌願工作者聯合會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