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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可以同時享受嗎?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不能同時發放。用人單位應當先向勞動者支付產假工資,然後憑勞動者提交的相應材料申報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產假工資高於勞動者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貼數額時,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生育津貼。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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