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虛假身份入職,會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如果勞動者提供了勞動並獲得了相應的勞動報酬,雙方仍構成勞動關系。因員工欺詐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為由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