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判解釋:指最高人民法院對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試行)》,對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具有約束力,是辦案的依據;
2.檢察解釋: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工作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對各級人民檢察院具有普遍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