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平等條約不被法律承認。合同是平等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其條款必須符合法律平等原則,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有不平等條款或者條款無效或者合同無效的,壹方可以主張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可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無效:
(壹)本法第壹部分第六章第三節和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無效的;
(二)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者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
(3)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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