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侵權人有主觀過錯。侵犯肖像權的主觀形式是在沒有肖像權所有人的情況下使用的故意。
3.過錯責任程度的要求。
4.不要把財產損害作為構成要件。肖像權仍被非法侵害後,即使未造成財產損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5.沒有理由違反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9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