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管理制度不規範:用工制度沒有建立健全,有的建立了,但不規範不全,執行不認真,不能更好地約束用工企業或勞動者。
2.相應的安全組織不健全:企業規模很小,有的企業只有幾十人甚至幾個人。老板全權負責公司所有事務,沒有中層管理。因此,沒有建立相應的組織來維護員工的權益,導致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充分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