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9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四十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九十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進行作業,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和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TSG T5001-2009電梯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