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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變動的原理是什麽?

根據物權變動的原因,物權變動規則可分為基於法律行為的變動和不基於法律行為的變動。壹.基於法律行為的變化。所謂法律行為,又稱意思表示行為,是指需要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才能生效的行為,如合同行為。2.不是基於法律行為的變化。不以法律行為為基礎的變更,主要以事實行為、公法行為和以法律為基礎的直接規定為基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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