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求單位為合同加蓋公章或專用章,最好要求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其他人代表單位簽字,可以根據其權限判斷其是否有權處理合同所涉及的事務。如果他們沒有權利,可以要求他們附上委托書。如果合同超過壹頁,請加蓋騎縫章。所有的封條都應該是透明的。並註意單位印章名稱與企業名稱是否對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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