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內的監控屬於公共安全和物業管理安全監控的範圍。小區物業管理處應負責完善相關硬件設備(監控鏡頭和布線安裝),以達到全區域管理範圍的全面覆蓋。否則,因安防設施不配套給小區業主造成生命或財產損失的,應當以違約論處,甚至可以追究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