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泄露國家秘密的。
(二)國家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範圍,不能證明不為不應知道的人所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二條國家秘密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壹定時期內只為壹定範圍的人所知悉的,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
第三條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
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