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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13條司法解釋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壹般情況下,不得私自非法處置,要麽解除查封、扣押等措施,要麽隨案移送,要麽上繳國庫。

法律依據

刑法第314條

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刑事訴訟法第145條

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文件、郵件、電報或者被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發現確實與本案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並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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