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關於延期開庭的法律法規

關於延期開庭的法律法規

申請休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聽證可以延期:

(壹)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申請回避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第147條

書記員應當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記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法庭筆錄應當當庭宣讀,也可以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當庭或者在五日內閱讀。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認為自己的陳述有遺漏或者錯誤的,有權申請更正。不補正的,應當記錄申請。

  • 上一篇:新加坡的法律非常嚴格。
  • 下一篇:疫情被政府制止後有補償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