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買車位的壹方支付了車位款,賣車位的壹方支付了相應的車位款,則車位購買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所以買方不能隨意要求停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