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只是看傷情鑒定。小於輕傷,民事責任,誰打傷了對方,誰賠償;
除輕傷、刑事責任、故意傷害、民事賠償外,根據傷情給予刑事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上不封頂。
司法實踐中,只要有打架形式的案件,就用“打架”解決,移送公訴機關。檢察院和法院最多以“被害人有過錯或者重大過錯”輕判自辯人,以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