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二條規定,輕微傷是指由物理、化學、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引起的,造成組織器官結構壹定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但不是重傷,不是輕傷的損傷。
第三條規定,損傷程度的認定應當以外部因素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其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發生時的損傷、損傷引起的並發癥和後遺癥等。,並進行綜合分析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