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可以是法律行為,也可以是事實行為。“繼承”屬於法律制度,但不能說是法律行為或事件。“行使和放棄繼承權”是壹種法律行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選擇繼承或放棄繼承。“繼承的基礎”是壹個事件,被繼承人死亡。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兩個以上當事人的意思壹致設立,也可以單方設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