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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孩子犯了敲詐勒索罪怎麽處理?

已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的子女犯敲詐勒索罪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家人嚴加管教或由政府收容。

該法律規定: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負刑事責任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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