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承租人無權趕走合租室友。因為合租人和租客壹樣,已經支付了相應的租金,沒有違法的租賃合同,是不能趕走的。如果租客不想繼續和室友合租,建議和他好好協商,不要用趕人的方式,避免雙方產生不必要的誤會。顧名思義,合租就是和別人合租。所以在租這種房子的時候,壹定要對合租人的性格做點什麽,避免合租後雙方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6條。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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