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普遍性,又稱法律的壹般性,是指法律作為壹種普遍的行為準則,在國家權力管轄範圍內具有普遍適用的效力和特征。首先,它的對象是壹般的人或物而不是具體的人或物;其次,在這個法律的有效期內,是反復適用的,而不是只適用壹次;第三,同樣的情況適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