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國家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果人身傷害在法律上被認定為工傷,那麽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承擔責任。這是國家的強制性規定,不能通過合同免除。即使在合同中約定免除用人單位的工傷責任,也沒有法律效力。
認定工傷的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和第15條。另外,用人單位的責任要註意本規定第五章的規定,主要涉及工傷停工留薪期、勞動者工傷修復期、不同工傷等級用人單位的責任程度。此外,在被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註意本規定第五章的規定。
上一篇:幼兒園工作規則有法律效力嗎?下一篇:贈與是單方面的還是雙邊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