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 *債權人可以轉讓其債務。
將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下列情況除外:
(壹)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
(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