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票後,旅客如想更改航班、日期和艙位等級,應在原指定航班起飛時間前48小時提出請求。全價票或壹等票可隨意改簽,3折以下票原則上可改簽或退票。40%-10%的折扣。按規定變更艙位等級,收取相應的手續費。更改艙位等級的機票只能更改壹次,如果再次更改,必須按照退票的相關規定辦理,然後才能重新購票。但由於航空公司取消、提前、延誤、航班變更或無法提供原座位,航空公司應盡可能優先安排旅客乘坐後續航班,或為其與其他航空公司簽轉航班;如因上述原因需要變更旅客的艙位等級,無需補足機票差價。
如果不確定什麽時候改簽,可以保留車票壹年(從填好的日期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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